网站首页 律师简介 执业机构 业务范围 收费标准 经典案例 法律法规 文书格式 专业论文 业界动态  
建设工程
 返回
 业务范围
 劳动纠纷法律常识
 成功案例
 联系我们
 在线委托
联系方式
 
电话:13924108208  (此号码可加微信)
Q Q : 8155053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6号凯
      华国际中心7-9楼(地下有停车场)
交通指引:
地铁:五号线猎德站A出口或APM线大剧院
      门B出口;
公交:冼村路南或花城大道总站
首页:业务范围 -> 建设工程 :: 劳动纠纷法律常识
受工伤后怎么办?
添加时间:2008/3/18 17:22:44 浏览次数:1128 来源:尹成宗律师网
 
 

受工伤后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你发生事故伤害,厂方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厂方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你或者你的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你厂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你或者你的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厂方不认为是工伤的,由厂方承担举证责任。

 

返回】【打印该页
 
> 友情链接 Link
 
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执业机构 | 业务范围 | 收费标准 | 在线咨询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 文书格式 | 专业论文 | 业界动态
咨询电话:13924108208 粤ICP备16122317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6号凯华国际中心7-9楼(地下有停车场) 邮编:510600